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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技术单招生办法(四川)
经四川省教育厅、省招委批准,按川招字(2000)26号文规定,我校2020年成人高等教育现代农业技术专科班(简称农技班)继续招生,其招生工作纳入四川省各类成人高校招生统一管理,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单下达,现将有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培养规格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培养适应新时代需求的乡村各类人才。
二、招生对象
具有高中及同等学力的农、林、牧系统从事生产技术与管理的均可报考。
三、学习形式、学制
函授,2.5年,长修业年限为5年。
四、考试科目
(3+1)语文、数学、外语和加试科目《农业基础知识》。其中科参加四川省考试院组织的统一考试;《农业基础知识》由四川农业大学单命题、统一组织加试,总分100分。
五、考试时间、地点
语文、数学、外语:2020年10月(全国成人高考),在当地招生办地点;
农业基础知识:四川农业大学各教学点,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
《农业基础知识》加试成绩计入全国成人高考总分,由四川省考试院单划线,统一录取。
学习方式
学生通过以互联网为主的多种媒介进行分散式的自主学习(学习时间由学生自行安排),学习资源主要有网络课程、电子课件等,学习环节主要有课件学习、网上答疑、课程作业(线上作业和线下作业)、课程实践、毕业实践等。
九、课程考试
1.学校自主考试
除教育部规定参加的本科层次统考课程外,其余课程均为四川农业大学自主命题考试。
(1) 考试时间:3月、6月、12月中旬。
(2) 考试地点:学生报读的学习中心。
2.教育部统考
专科起点本科学生通过教育部统考课程: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免考或部分免考统考科目:
(1)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
(2)除计算机类考生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3)除英语考生外,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注:2006年1月1日前参加改革后的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其成绩达到420分者可免考“大学英语B”统考课程,参加2006年1月1日后的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其成绩将不作为统考“大学英语B”免考的条件)、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B”;
(4)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考生可免考“大学英语B”;
(5)除英语考生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免考“大学英语B”。
(6)已经通过相应统考课程考核。
3.本科第二学历学生免考以下课程
本科第二学历学生,除免考全部统考科目外,还可免考已修过的公共基础课。
十、毕业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取得规定的学分,符合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注册通过者,由四川农业大学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网络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层次达到学位标准的经本人申请可颁发成人教育学位证书。学历文凭及学位证书在学生毕业时由我校按照教育部对网络教育的有关规定,实行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文凭电子注册,国家予以承认,学信网可查。
十一、收费标准
1.入学报名考试费
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生40元,考试费每生80元。符合免试入学条件者只交报名费。
2.学费
(1)我校获批的学费标准:根据川价函〔2002〕95号文的规定,我校网络高等学历教育学费的高学费标准为:①农林师范类:3500元/年,学制2.5年共8750元;②人文社科经管类:3000元/年,学制2.5年共7500元;③理工类:4000元/年,学制2.5年共10000元。
(2)我校实际执行的学费标准:
①四川农业大学各校区学费:高中起点专科各类2.5年共收7200元/生,专科起点本科各类2.5年共收7200元,分两次缴清。
②由于区域经济差异,各校外学习中心的收费额度不统一,但均不得超过我校获批的高收费标准。请咨询我校在当地的校外学习中心。
学生注册后,缴费情况将在“川农在线”学生平台上显示,请注意查询。
注:要参加统考的考生需自行向国家统考办另交统考费,“大学英语B”35元,“计算机应用基础”35元。
十二、若本简章内容与教育部新的文件和有关规定不一致,以新规定为准。
根据2020年7月统考工作计划,现将本次考试成绩复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2020年7月统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于2020年7月29日- 8 月6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过期将不予受理。考生申请日期以申请信件(当地邮戳)发出日期为准。成绩复核只查卷面得分,不重新评卷。
2. 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网络教育学院或广播电视大学、校外学习中心不能代替考生申请。考生可在中国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网(网址:http://www.cdce.cn/)下载“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1),由本人签字,并附上准考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后邮寄给所属校外学习中心。
3. 校外学习中心审核汇总后于2020年8月6日-10日先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寄考区办公室,同时将纸介的考生“成绩复核申请汇总表”盖章后,连同考生的申请表一起挂号邮寄或快递至考区办公室(以校外学习中心当地邮戳为准)。成绩复核不接收任何其它申请方式(如电话、电子邮件、短信、传真等)。网考办在公布成绩的同时公布各考区办的联系方式。
4.各考区办公室在接到校外学习中心汇总的复核申请后,在2020年8月10日-12日予以书面答复,将复核结果(附件2、附件3)Email并快递回复校外学习中心,并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汇总表”(附件2)邮寄和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网考办。由网考办汇总全国成绩复核数据后统一回复各试点高校并在中国远程教育网上提供考生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