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四平标书代写,标书代写全程服务,四平标书代写,标书代写全程服务 |
面向地区 |
那么,一个投标项目是否允许出现负价格(也就是中标人要付钱给投标人)呢?业内、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总经理金翔表示,如果本项目是采购项目的话,是不能出现负数价格的,《采购法》第二条第四款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零元都是不允许的,何况负价格了。但是本项目并非采购,所以应该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条例,因此出现负数价格也算合规。
无论采用何种定标途径、定标模式、评标方法,或者定标权,对于法定采购项目(依据《采购法》或《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规定招标采购的项目),招标人都不得在评标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也不得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否则中标无效,招标人还会受到相应处理,对于非法定采购项目,若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那么招标人如果在评标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的,也将承担法律责任。
采购结果以合同为载体
《采购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因此,合同是采购行为终结果的载体,所有的采购结果都体现在合同中,是采购工作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合同双方都要遵守的约定。
(二)合同管理不属于采购法律规范范围
《采购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在现行制度下,采购人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后,采购法律意义上的采购活动已经到达了终点。这意味着合同签订后的履约管理等事项,并未得到采购法律的授权,不具有管理合同的法律权限。
————— 认证资质 —————
昆明本地标书代写热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