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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号批文许可证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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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企业产品标准发布后30日内向质监部门提出备案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质监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的出具接收材料回执,不属于备案范围、材料不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补正材料:3,质监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准予备案,并发备案通知: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备案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食品批次号是用于识别“批”的一组数字或字母加数字。批次是指采购过程中为了区分不同供应商之间相同产品间微小区别的管理方式。根据《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2004版)》对食品批次的定义:比较正规、严格的生产批次的确定,应是同一次投料、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种产品。
按照有关规定,批号由日号和分号组成。日号是一组表示生产日期的6位数字,分号则以一短横线与日号相连结,其编制方法由生产单位根据生产的品种、工艺等情况自行确定。如:批号980113-12,其中980113是日号,表示该批产品的生产日期是1998年1月13日,12是分号,其表示的意义只有生产者知道。